课程编号 | A1P014 | C2P035 |
修业模式 | 一年全日制 | 二年兼读制 |
一年级及二年级课程统筹 | 汪涤尘博士 | |
课程主任 | 白书瑞博士 |
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为未接受师资培训的大学毕业生提供专业训练,使他们成为称职及具自信心的香港小学教师。课程让学员掌握小学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技能和教学态度,并使学员了解终生学习的重要性及作为专业教师应负的责任。
课程结构
本课程设有两种修业模式,包括一年全日制及二年兼读制。本课程由多个学科科目组成,学员须修读三十至三十三个学分。修读全日制的学员一般须于星期一至五早上八时三十分至晚上九时二十分及星期六早上八时三十分至晚上六时二十分上课。修读兼读制的学员一般须于星期一至五晚上六时三十分至九时二十分及星期六早上八时三十分至晚上六时二十分上课,每周上课二至四天。同一学期或不同学期的上课地点包括香港教育大学大埔校园、将军澳教学中心、北角教学中心、九龙塘卫星教学中心、教大运动中心及由大学决定的其他地点。学员必须仔细考虑其交通安排及往返大埔校园和其他教学中心的时间,以确保准时出席面授课堂。如有需要,全日制及兼读制学员将被安排合班上课。课程将根据教学需要采用不同的授课方式(包括面授课堂)、教学与学习活动及评核方法。
本课程包括迎新活动及以下内容:
学分 | |
---|---|
1. 教学科目研习一 – 学科教学法 | 3 |
2. 教学科目研习二 – 学科教学法 | 3 |
3. 教育研习 | 12 |
4. 选修研习 | 4-7 |
5. 学校体验 | 6 |
6. 共同核心科目 | 2 |
*重要提示:从2026/27学年开始,入读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课程的学员须符合「教师专业操守与道德要求」,该要求包括三个部分:1)通过学校体验评估;2)圆满完成与教师专业操守与道德相关的两门必修科目,并取得及格成绩;3)达到相关联课要求。
课程迎新活动
所有学员必须参加迎新活动,内容包括课程介绍、校园设施与服务。
教学科目研习
教学科目研习着重小学课程、小学科目教学法及学科特性的培训。学员将修读两个教学科目研习: 「教学科目研习一」及「教学科目研习二」。 「教学科目研习一」乃学员于学士学位课程中修读的有关科目,「教学科目研习二」为学员所选择的另一任教科目。修读英文的学员没有学分修读第二科目,只能修读「单一教学科目研习(英文)」。不懂中文會话或阅读的学员只能修读「单一教学科目研习(英文)」。修读数学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可选择是否选修「教学科目研习二」。
在 2026/27 学年,本课程将开设以下「教学科目研习一」及「教学科目研习二」的科目,惟本校会因应需求而决定会否开办部分科目:
教学科目研习一
教学科目研习二
点击此处 查看2026/27年开设的单元列表
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旨在为学员提供教师所需的基础学科知识,包括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哲学,并培养学员规划、教学和评估的基本技能。这些跨学科的知识使学员能够更清楚地理解自己的教学实践、个人成长,以及社会文化的影响。学员将学习如何评估本地课程和评估问题,提倡专业伦理及价值观,以有效地在校实施各种课程和评估策略。此外,学员将学习如何理解不同学习者的需求、学校的组织文化,并营造积极的课堂环境,从而提升教学效果。
单元包括:
- Foundations and Processes of Learning
- Teacher Leadership and Professionalism in Changing Contexts
- Curriculum and Assessment
- Philosophical and Socio-cultural Issues in Education
选修研习
「选修研习」旨在帮助学员满足特定学科要求,并为其提供规划专业发展的选择。一般学员需分别从「教学科目研习一」及「教学科目研习二」中修读1−2个选修科(核心)单元,并为「教学科目研习二」修读1个选修科(教学法相关)单元。此外,学员可修读0−1个选修科(普及)单元。选修科(普及)单元采用跨学科设计,以鼓励学员发展与其学术及教育研究相关的新兴趣领域。全日制选择英文或普通话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必需参加语言沉浸课程作为其选修科(核心)单元;修读体育科的学员则须修读2个体育选修科(核心)单元。
学校体验
学校体验为学员提供了在学校中进行教学和交流的机会,让他们学习教学技能、体验学校生活和工作与建立及展现教育专业能力,准备投身教育工作。全日制的学员将安排在小学进行两次#教学实习,以实践教学。而兼读制的学员主要是任职于学校的在职教师,他们通过学校体验拓展课堂实践经验,反思和改进教学方法,尝试新方法,并将教育原理应用于实际教学中,以提升教学水准。 有关详情,请浏览 学校体验教学要求。
# 全日制选修英文或普通话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须于上学期修读沉浸课程。
重要提示:大学将要求所有入读全日制教育专业训练课程的学员申报他们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否涉及任何性罪行的定罪及检控纪录,及报告其是否涉及任何正在进行中的刑事诉讼程序或调查。此外,大学会要求有关学员在教学实习之前提供有关详情。大学保留拒绝有性罪行定罪或检控记录的学员出席或参与教学实习的权利,因此可能导致该等学员无法满足课程的毕业要求。
共同核心科目
课程涵盖三大元素,旨在协助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的学员为未来做好准备,装备他们具备应对多元工作/学校需求的必要技能,并为他们提供大湾区/内地体验。
范畴 | 课程元素 | 学分 | |
---|---|---|---|
共同核心科目 | 1. | 数码能力 | 1 |
2. | 国家安全与法律教育 | 1 | |
3. | 大湾区/内地体验 | 不适用(于指定单元进行) |
重要提示:获取录入读本课程的学员必须前往大湾区及/或内地其他城巿考察(至少2天1夜)。课程亦可能要求学员参加非本地学习体验,以完成课程。虽然有关考察团将获大学资助,学员仍须承担及缴付考察团的部份预算费用(“学生缴费部份”)。然而,任何个人娱乐、膳食开支、旅游证件及个人保险之费用将不获资助,并须由学员自费支付。受各种因素影响,如考察团成本上调、考察行程所需时间、旅程开销、货币汇率等,大学尚未能确定并提供下学年入学学生的考察团团费预算费用及学生缴费部份费用详情。
沉浸活动(只适用于全日制课程)
英语沉浸活动
为提升学员在英语教学的文化及学术体验,全日制选择英文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将于第一学期前往英语国家参加必修的沉浸活动。该活动不仅旨在提升学员的语言能力,更通过当地校本培训及学校教学实践,为准英语教师提供全面的英语教学基础指导。有关详情将于本课程开课后由有关学系向学员公布。
普通话沉浸活动
为提升学员的普通话语言能力,全日制选择普通话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将于第一学期参加必修的沉浸活动。有关详情将于本课程开课后由有关学系向学员公布。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及/或英文作为教学语言。申请人须符合中英语文能力要求。普通话科相关单元将以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而在适用的情况下,部分科目以英文授课。选修英文科的学员必须修读采用英文为授课语言的「教育研习」单元。其他教学科目研习的学员可修读语文增润课程来提升英语水平。
入学要求
申请人一般须符合以下入学条件:
- 持有认可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资格,而其在大学主修的学科须与拟报读的「教学科目研习一」*有关;
- 于入学面试、科目考试、或语文考试取得及格成绩(如适用);及
- 任教于本地小学或大湾区内提供香港课程的内地设立港人子弟学校(只适用于兼读制课程)
- 申请人的大学学位如非主修英文,亦欢迎申请报读英文科作为教学科目研习一。
- 小学人文科申请人,一般应持有社会科学/人文学或其他相关学士学位。
- 小学科学科申请人,一般应持有与科学和科技教育关联性强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如持有以下学士学位将会优先考虑。
- 科学 (如:物理、化学、生物学;或其他专业领域,包括生物化学、环境科学、应用科学、自然地理等);
- 电脑与资讯科技;及
- 教育 (包括主修教育专题学习相关的学科)
- 普通话科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与语言学或语言学习相关的学位。申请人若未持有上述相关学士学位,但符合普通话教学科目研习二的最低入学要求,亦可申请。
- 特殊需要科申请人,一般应持有相关主修科目的学士学位,包括特殊需要、心理学、辅导、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应用社会研究或相关学科。
(备注:兼读制申请人可自行决定是否邀请其雇主或校长填写推荐表,由雇主或校长推荐的申请人将在录取时获得优先考虑。)
教学科目研习二的入学要求
教学科目研习二 | 最低入学要求 |
---|---|
中文 |
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考获E级,或 |
资讯科技 |
于香港中学会考中,电脑科、资讯科技科、电脑与资讯科技科或数学科考获E级,或 |
数学 |
于香港中学会考数学科考获E级,或于香港中学文凭试数学科考获第3级别,或同等学历 |
体育 |
于香港中学会考体育科考获D级,或 |
小学人文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最少一科社会科学科考获第3级别,或 |
小学科学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最少一科理科科目考获第3级别,或 |
普通话 |
于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语文能力评核(普通话) [前称「教师语文能力评核」(普通话) ]考获第三级别,或 |
特殊需要 |
于香港中学文凭试最少一科考获第3级别,或 |
学校体验教学要求
因应校本政策,香港大多数学校以粤语及英语为授课语言。学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包括说话、聆听及书写),以确保能在学校体验期间履行职务。
全日制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学员
全日制学员须于上学期及下学期分别到小学进行4星期#及8星期的全职教学实习。本地学员将于本地小学进行教学实习。非本地学员##可能会在本地小学或提供香港课程的境外小学(例如内地港人子弟学校)进行教学实习。非本地学员在内地学校进行教学实习时,需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能力,以完成学校体验期间的职责。
修读两个教学科目研习(TSS1及TSS2)的学员,于教学实习期间每周或每5至7天循环周任教其教学科目研习一及二共12至16节(每个教学科目研习不少于4节)。
修读单一教学科目研习之学员,于教学实习期间每周或每5至7天循环周任教其教学科目研习8至12节。
# 选修英文或普通话科为教学科目研习一的学员除外;学员须于上学期修读沉浸课程。
## 非本地申请者须知:本校师资培训课程的其中一个主要的特色,是学员必须于修读课程期间完成为期约12星期的学校体验,并取得合格成绩以满足课程毕业要求及符合资格申请成为检定教员。有关检定教员申请事宜,以教育局作出的评估作准。根据教学实习编配政策,及视乎教学实习名额,非本地生会被安排于本地学校或提供香港课程的境外学校( 如内地港人子弟学校)进行学校体验。非本地生必须承担于香港境外学校进行教学实习的所有开销,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生活费用(如膳食及个人娱乐等)。有关学校体验安排,由大学的学校协作及体验事务处及/或相关学院作最终决定。有关教学实习详情,请参阅相关课程的网站。
兼读制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学员
兼读制课程主要为在职教师而设,修读本课程的学员应在本地小学或大湾区内提供香港课程的境外小学( 如内地设立港人子弟学校)进行教学实习,并须符合以下课担要求:
1. 课担要求
- 在小学持有全职教席的学员 注1
在修读课程期间,学员须任教教学科目研习一及二,每个科目每周或每5至7天循环周不少于4节 注1 的课堂。 - 未持有相关教席的学员
学员必须自行安排教学实习,于每个学校体验视导期 注3 内,在小学 注1 进行为期连续6星期的全职教学实习,并每周或每5至7天循环周任教教学科目研习一及二合共最少12节 注2 的课堂(每个教学科目研习不少于4节)。
修读单一教学科目研习之学员,于学校体验视导期间每周或每5至7天循环周任教其教学科目研习不少于8节 注2 的课堂。
2. 关于课堂场境与班级规模
所有学员必须在恒常课堂中进行学校体验,每班学生人数最低要求为10名 注4 。
注1:指采用本地小学课程的本地学校,或大湾区内提供香港小学课程的境外学校( 如内地港人子弟学校)。
注2:每课节时长约30-40分钟。
注3:学校体验视导期通常为该学年内11月至翌年5月上旬。
注4:按实际班级规模而定,特殊学校的每班学生人数最低要求为8名。
其他科目指定教学要求
- 特殊需要
修读特殊需要为教学科目研习的学员,其教学实习须于另一个教学科目研习的课堂中进行,以展示其理解并能于课堂上照顾有学习困难的学童。例如:修读数学及特殊需要为教学科目研习的学员,须于修读课程期间/全职教学实习期内于数学科的课堂进行学校体验。 - 小学人文
修读小学人文为教学科目研习的学员,须于修读课程期间/全职教学实习期内任教小学人文科或常识科(人文相关课题)。
相关教学科目包括:- 小学人文科
- 常识科(人文相关课题)
- 小学科学
修读小学科学为教学科目研习的学员,须于修读课程期间/全职教学实习期内任教小学科学科或常识科(科学相关课题)。
相关教学科目包括:- 小学科学科
- 常识科(科学相关主题)
兼读制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 ( 小学/中学 ) 课程的学校体验要求摘要,可在此查阅。
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
适用于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学员
2026/27学年入读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课程的学员,若于入学前的8年内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学历,或可获得教育研习(Education Studies [ES])科目的按认可学历 (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资格;学员必须于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课程开始前完成相应的网上衔接科目及取得合格成绩,以获得学分豁免:
- 2018/19学年或之后在本校修毕的全日制教育学士课程,并已完成6科教育研习(ES)核心科目(详情请参阅附件a);或
- 2018/19学年或之后在本校修毕的非教育学士课程,且副修教育研习(Minor in Education Studies)的毕业生(详情请参阅附件b);或
- 香港城市大学毕业生于2018/19学年或之后于本校修毕教育研习副修课程(Minor in Education Studies)(详情请参阅附件c)。
若学员未能完成上述附件中指定的网上衔接科目,他们将不获得教育研习(ES)科目的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然而,他们仍可依照学分转移政策,根据内容等同性、时间限制、最低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部门和课程的具体要求,申请个别ES科目的学分转移。申请将于课程开始后按个别情况考虑。
查询
入学查询 | 课程查询 | 学校体验查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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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852) 2948 6886 | (852) 2948 8036 |
(852) 2948 80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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