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指引
我们欢迎本地及非本地申请人递交申请。
若你持有以下其中一类由香港政府入境处签发的文件,你在递交入学申请予大学时会界定为非本地学生:
- 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或
- 在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证(IANG);或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于获香港入境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已年满18岁的人士)。
请按此参阅有关本地和非本地申请人的定义。如对有关定义有任何查询,请联络教育局。 [电邮:edbinfo@edb.gov.hk / 传真:(852) 2804 6499]
提交申请时,你必须清楚表明所持的身份证明文件,以支持你在港接受教育。在录取过程中,你需提供香港身份证/护照/签证副本,作为辅助申请的证明。如果提交的文件与申请表中申报的身份不符,录取通知可能会被撤销,且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如你的在学身份出现变更,你有责任及时向大学通报,并尽快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至pgdeadmission@eduhk.hk。
你将透过个人电邮收取有关申请状态的通知,例如申请确认、面试安排等。除非特殊情况,否则我校不会寄送纸本信函。因此建议申请人定期检查个人电邮,以获取最新的申请通知。
申请截止日期和入学安排
首轮申请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4 日(香港时间中午 12:00),本地和非本地申请人均适用。申请人可定期查看最新消息及招生日程,以获取最新入学资讯。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通过网上申请系统递交申请,纸本申请将不获采纳。本地和非本地申请人的申请费分别为港币300元和港币400元,除非相关课程或科目被大学取消,否则申请费用一经缴交概不退还或转让。申请人可透过VISA/Master信用卡、银联卡、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于网上缴付申请费。若无法进行线上支付,可参考其他支付方式。成功递交申请后,申请人将于电邮收到申请确认通知。
注:香港教育大学(教大)从未与内地或香港任何中介机构合作招生,亦不鼓励学生委托第三方处理申请。申请人须直接通过教大网上入学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并提供个人资料和联络方式。有关申请的最新资讯,我们会直接与申请人联络。请参阅香港教育大学的官方渠道,包括课程网站及入学申请系统,了解所需资料并完成申请程序。
课程及科目选择
在选择课程及科目之前,请参阅课程资讯,了解入学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再三确认所选课程及科目,一旦递交网上申请,将无法更改所选课程、 科目、班级及修业模式。
申请所需文件
申请人须于网上申请帐户(通过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登录)上传以下文件副本:
- 学术资格(专上教育):由院校发出之证书和成绩单,完整记录所有修读课程、考试成绩及完成/颁发日期。应届毕业生可在申请阶段,提供最新的成绩表和院校发出之学业证明文件,以证明所修读的课程。
持有中国内地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交由学信网(CHSI)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发出的在六个月内有效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须提交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和本科/硕士毕业证书。 - 香港高级程度会考(HKALE)、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及香港中学会考(HKCEE)证书(适用于申请中文、资讯科技、数学、体育、小学人文、小学科学、普通话或特殊教育等教学科目研习二 (TSS2)的申请者)。
- 语文能力测试成绩(如雅思国际英语语言测试 (IELTS)/托福考试 (TOEFL)/英国普通教育文凭高级程度考试 (GCE)/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普通话水平测试 (PSC)/普通话高级水平测试 (TAPP)/教师语文能力评核 (LPAT))(注: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持有者需提供由中国教育考试网(bbcjzm.neea.edu.cn)发出的成绩证明)。
- 现任教学职位的聘书/雇佣合约(适用于兼读制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课程(小学/中学或专业及职业教育)的申请人)。
- 推荐表格(适用于兼读制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课程(幼儿教育)的申请人)。
- 推荐信/体育或音乐的参与或成就证书/其他申请相关的补充文件(适用于申请体育或音乐作为教学科目研习(TSS)/主修科目(MSS)的申请人)。
文件不齐全的申请将不获处理。
若申请人是在1995年或之后于香港教育大学毕业,则毋须提交任何由香教育学院/大学颁发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证书副本,但需授权校方提取和使用学习记录,以处理申请。至于持有其他大学、院校或机构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则须提交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证书,以及可能需于入学注册前提供相关学术文件正本,以供查核。
任何情况下,切勿将证书正本寄送到教大。任何因寄送引致的损失,教大概不负责。注册前,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中所述的学历文件正本以供验证,否则其申请资格将被取消,任何已发出的录取通知将被撤销。
为确认录取,大学会要求你提交正式成绩单和/或公开考试的成绩表,申请人需向颁发之大学/机构申请,并由相关机构直接寄送给校方。申请人或需于办理入学注册前,出示相关文件之正本,以供核实。
如申请人持有国际学历,而成绩单以非中文或英文显示,必须同时提交成绩单上官方认证的英文翻译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将不予退还。所有落选者的申请资料及相关文件,将会在招生工作结束后销毁。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面试
面试和科目测试安排将在最新消息与日程中公布。获甄选的申请人将透过电邮和网上申请系统收到面试和/或科目测试安排的通知。
获甄选的全日制申请人需要参与入学面试/测试,缺席者之入学申请将不被考虑。然而,部分兼读制申请人或会在没有面试/测试的情况下获得直接录取,故未获面试/测试邀请的兼读制申请人,不应假设其申请不被考虑。申请人将透过电邮收到个别通知。
由于入学日程十分紧凑,恕不考虑更改面试时间的请求。海外申请者需自行评估是否能在预定日期前往香港参加面试/测试。
录取结果
成功获录取的申请人将透过电邮收到个别通知,并须于限期前支付留位费,及完成网上申请系统选择接受学位的意愿。接受录取后,将无法更改所选的课程、科目、班级和修业模式。
入学遴选过程一般在八月底完结。在八月底前仍未收到录取通知的申请人可视作申请不成功。未成功的申请人和侯补申请人将不会收到个别通知。
注册
课程入学注册通常在七月/八月进行,具体细节将另行公告。学生需在办理入学注册或之前出示申请时所提交的所有学历文件的正本以供核实。
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
适用于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中学)学员
2026/27学年入读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小学/中学)课程的学员,若于入学前的8年内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学历,或可获得教育研习(Education Studies [ES])科目的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资格;学员必须于学位教师教育深造文凭课程开始前完成相应的网上衔接科目及取得合格成绩,以获得学分豁免:
- 2018/19学年或之后在本校修毕的全日制教育学士课程,并已完成6科教育研习(ES)核心科目(详情请参阅附件a);或
- 2018/19学年或之后在本校修毕的非教育学士课程,且副修教育研习(Minor in Education Studies)的毕业生(详情请参阅附件b);或
- 香港城市大学毕业生于2018/19学年或之后于本校修毕教育研习副修课程 (Minor in Education Studies)(详情请参阅附件c)。
若学员未能完成上述附件中指定的网上衔接科目,他们将不获得教育研习(ES)科目的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学分豁免。然而,他们仍可依照学分转移政策,根据内容等同性、时间限制、最低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部门和课程的具体要求,申请个别ES科目的学分转移。申请将于课程开始后按个别情况考虑。
学分转移
学员于本校或其他认可大专院校修毕之科目,或可获学分转移,上限为不超过该课程的总学分要求的百分之五十,当中包括按认可学历(Advanced Standing)所获的学分豁免(如适用)。申请人提交完整申请文件,包括填妥的申请表、成绩报告表正本、科目大纲,以及缴费收条正本后,一般需二至四周处理申请事宜。 因此学员应于学期开课后首两星期内尽快提出申请。学分转移申请核准与否,将依据所属课程及/或教学部门之最新要求与学术决议而定。
课程丶科目丶班级取消
大学保留取消任何课程/科目/班级的权利,受影响的申请人会获退还所有已缴之费用。
残疾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申请人
本校致力为在修学途上的学生提供平等机会,通过合理支援,帮助残疾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充分体验校园生活。如该等申请人经大学联合招生办法报名,欢迎他们透过大学联合招生办法网上申请系统,提供与其残疾或特殊教育需要相关性质或程度的资讯。如申请人直接向本校申请,则可透过本校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相关资讯。申请人提供此类别资讯与否,乃属自愿性质。与其他申请人一样,大学将根据其学术及专业资格丶工作经验丶非学术成就,以及在面试及 / 或科目测试(如适用)的表现等相同方式评估该等申请人。个别申请人不会因其任何个人特徵而受到歧视或被给予较差的待遇或考量。
欢迎有意提出申请的人士直接联络教务处(入学丶注册及学务规划组)或研究生院,或浏览学生事务处网站,以了解本校为残疾或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提供的各种支援措施:https://www.eduhk.hk/sao/zh-hant/info/sen/support_service
双重学籍
除预先获得大学批准,所有修读本校全日制(修业期为一年或以上)学位课程的学生,不得同时修读本校或其他专上学院开办之学位课程。违例者可被饬令退学。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查询。
查阅和更正资料的权利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查阅和更正申请涵盖的资料,并有权要求获取该等资料的副本。如有需要,你可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 (入学、注册及学务规划组)提交申请。
诚信要求
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丶高级人员丶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贿赂条例》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