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驗
學員通過學校體驗拓寬課堂實踐經驗,提供反思和改進教學方法的機會。學員可以嘗試新方法,並將教育原理應用於實際教學中,以提升教學水準。
重要提示:大學將要求所有入讀全日制教育專業訓練課程的學員申報他們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有否涉及任何性罪行的定罪及檢控紀錄,及報告其是否涉及任何正在進行中的刑事訴訟程序或調查。此外,大學會要求有關學員在教學實習之前提供有關詳情。大學保留拒絕有性罪行定罪或檢控記錄的學員出席或參與教學實習的權利,因此可能導致該等學員無法滿足課程的畢業要求。
教學要求
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
因應校本政策,香港大多數學校以粵語及英語為授課語言。學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語言能力(包括說話、聆聽及書寫),以確保能在學校體驗期間履行職務。
全日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學員
全日制學員須於上學期及下學期分別到小學進行4星期#及8星期的全職教學實習。本地學員將於本地小學進行教學實習。非本地學員##可能會在本地小學或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小學(例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進行教學實習。非本地學員在內地學校進行教學實習時,需具備良好的普通話能力,以完成學校體驗期間的職責。
課擔要求:
修讀兩個教學科目研習(TSS1及TSS2)的學員,於教學實習期間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教學科目研習一及二共12至16節(每個教學科目研習不少於4節)。
修讀單一教學科目研習之學員,於教學實習期間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教學科目研習8至12節。
#選修英文或普通話科為教學科目研習一的學員除外;學員須於上學期修讀沉浸課程。
##非本地申請人須知:本校師資培訓課程的其中一個主要的特色,是學員必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完成為期約12星期的學校體驗,並取得合格成績以滿足課程畢業要求及符合資格申請成為檢定教員。有關檢定教員申請事宜,以教育局作出的評估作準。根據教學實習編配政策,及視乎教學實習可提供的名額,非本地生或會被安排於本地學校或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學校( 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進行學校體驗。非本地生必須承擔於香港境外學校進行教學實習的所有開銷,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生活費用(如膳食及個人娛樂等)。有關學校體驗安排,由大學的學校協作及體驗事務處及/或相關學院作最終決定。詳情請參閱相關課程的網站。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小學)學員
兼讀制課程主要為在職教師而設,修讀本課程的學員應在本地小學或大灣區內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小學( 如內地設立港人子弟學校)進行教學實習,並須符合以下課擔要求:
1. 課擔要求
- 在小學持有全職教席的學員註1
在修讀課程期間,學員須任教教學科目研習一及二,每個科目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不少於4節註1的課堂。 - 未持有相關教席的學員
學員必須自行安排教學實習,於每個學校體驗視導期註3內,在小學註1進行為期連續6星期的全職教學實習,並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教學科目研習一及二合共最少12節註2的課堂(每個教學科目研習不少於4節)。
修讀單一教學科目研習之學員,於學校體驗視導期間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教學科目研習不少於8節註2的課堂。
2. 關於課堂場境與班級規模
所有學員必須在恆常課堂中進行學校體驗,每班學生人數最低要求為10名註4。
註1:指採用本地小學課程的本地學校,或大灣區內提供香港小學課程的境外學校( 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
註2:每課節時長約30-40分鐘。
註3:學校體驗視導期通常為該學年內11月至翌年5月上旬。
註4:按實際班級規模而定,特殊學校的每班學生人數最低要求為8名。
其他科目指定教學要求
- 特殊需要
修讀特殊需要為教學科目研習的學員,其教學實習須於另一個教學科目研習的課堂中進行,以展示其理解並能於課堂上照顧有學習困難的學童。例如:修讀數學及特殊需要為教學科目研習的學員,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全職教學實習期內於數學科的課堂進行學校體驗。 - 小學人文
修讀小學人文為教學科目研習的學員,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全職教學實習期內任教小學人文科或常識科(人文相關課題)。
相關教學科目包括:- 小學人文科
- 常識科(人文相關課題)
- 小學科學
修讀小學科學為教學科目研習的學員,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全職教學實習期內任教小學科學科或常識科(科學相關課題)。
相關教學科目包括:- 小學科學科
- 常識科(科學相關主題)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小學/中學 ) 課程的學校體驗要求摘要,可在此查閱。
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中學 )
因應校本政策,香港大多數學校以粵語及英語為授課語言。學員必須具備良好的語言能力(包括說話、聆聽及書寫),以確保在學校體驗期間能夠順利履行職務。
全日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中學 ) 學員
全日制學員須於上學期及下學期分別到中學進行為期4星期# 及8星期的全職教學實習。本地學員將於本地中學進行教學實習。非本地學員## 可能會在本地中學或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中學(例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進行教學實習。非本地學員在內地學校進行教學實習時,需具備良好的普通話能力,以完成學校體驗期間的職責。
課擔要求:
上學期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主修科目,8至10節的課堂,下學期則為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主修科目,10至12節的課堂。
# 主修英文的學員例外;學員須於上學期修讀沉浸課程。
## 非本地申請人須知:本校師資培訓課程的其中一個主要的特色,是學員必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完成為期約12星期的學校體驗,並取得合格成績以滿足課程畢業要求及符合資格申請成為檢定教員。有關檢定教員申請事宜,以教育局作出的評估作準。根據教學實習分配政策,及視乎教學實習體驗可提供的名額,非本地生或會被安排於本地學校或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學校( 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進行學校體驗。非本地生必須承擔於香港境外學校進行實習的所有開銷,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生活費用(如膳食及個人娛樂等)。有關學校體驗安排,由大學的學校協作及體驗事務處及/或相關學院作最終決定。詳情請參閱相關課程的網站。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中學 ) 學員
兼讀制課程主要為在職教師而設,修讀本課程的學員應在本地中學或大灣區內提供香港課程的境外中學( 如內地設立港人子弟學校)進行教學實習,並須符合以下課擔要求:
1. 課擔要求
- 在中學持有全職教席的學員註 1
在修讀課程期間,學員須任教其主修科目,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不少於4節註 2 的課堂。 - 未持有相關教席的學員
學員必須自行安排教學實習,於每個學校體驗視導期註3內,在中學註1進行為期連續6星期的全職教學實習,並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其主修科目不少於8節註2的課堂。
2. 關於課堂場境與班級規模
所有學員必須在恆常課堂中進行學校體驗,每班學生人數最低要求為10名註4。
註1:指採用本地中學課程的本地學校,或大灣區內提供香港中學課程的境外學校( 如內地港人子弟學校)。
註2:每課節時長約30-40分鐘。
註3:學校體驗視導期通常為該學年內11月至翌年5月上旬。
註4:按實際班級規模而定,特殊學校的每班學生人數最低要求為8名。
其他科目指定教學要求
- 科學
- 年級要求
主修科學的學員,必須於每次學校體驗期間,每週或每5至7天循環週任教高中(中三至中六)相關科目的課堂數目不少於一半。 - 可進行學校體驗的相關科目包括:
- 主修生物的學員:生物科
- 主修化學的學員:化學科
- 主修物理的學員:物理科
- 學校體驗中可教授的相關初中科目為:
- 綜合科學
- 綜合科學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小學/中學 ) 課程的學校體驗要求摘要,可在此查閱。
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幼兒教育)
全日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幼兒教育 )
全日制學員 ## 須於上學期及下學期分別到香港的幼兒教育機構進行為期4星期及8星期的全職教學實習。
## 非本地申請人須知:本校師資培訓課程的其中一個主要的特色,是學生必須於修讀課程期間完成為期不多於12週的學校體驗,並取得合格成績以滿足課程畢業要求及符合資格申請成為檢定教員。有關檢定教員申請事宜,以教育局作出的評估作準。根據教學實習分配政策,及視乎學校體驗可提供的名額,非本地生或會被安排於本地學校或境外學校進行教學實習。實習學校的課程應符合教育局課程架構的要求。非本地生必須承擔於香港境外學校進行實習的所有開銷,包括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生活費用(如膳食及個人娛樂等)。有關學校體驗安排,由大學的學校協作及體驗事務處及/或相關學院作最終決定。詳情請參閱個別課程的網頁。
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幼兒教育 )
二年兼讀制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 ( 幼兒教育 )課程是為未接受專業師訓的香港教育局註冊的幼兒教育機構或課程設置註 與粵港澳大灣區規定機構一致的幼兒教育機構擔任現職教師而設。學員須在一年級連續10天,每天至少90分鐘,為至少10名3至6歲兒童授課,並擔任教師教學;二年級兩個學期,則須連續15天,每天至少120分鐘,擔任教師教學。
註:
- 教育局出版的《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例如:港人子弟學校);
- 教育部出版的3至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例如:普惠性幼兒園);或
- 3 至 6 歲兒童的國際教育課程(例如: 遵循 3 至 6 歲兒童的國際文憑課程的國際學校)。
學位教師教育深造文憑(專業及職業教育)
本課程適合從事職業導向學習、副學士學位、職業專業培訓及再培訓等非傳統學位教育的專業人士。課程旨在協助學員發展及整合專業及職業教育(PVE)所需的知識、技能與態度,並能在多元情境中,包括應用學習,將所學有效運用於教學與學習。
學員須持有認可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及於學校體驗期間擔任專業及職業教育(PVE)範疇的教學職位,以達到學校體驗的要求。
1. 課擔要求
- 於中學或應用學習機構任職的學員
須教授應用學習課程至少5個課節:- 第一階段學校體驗:連續4週,總教學時數不少於36小時及
- 第二階段學校體驗:連續8週,總教學時數不少於36小時
- 非於中學或應用學習機構任職的學員
- 須教授與專業及職業教育相關的課程至少5個課節:
- 第一階段學校體驗: 連續4週,總教學時數不少於27小時及
- 第二階段學校體驗: 連續8週,總教學時數不少於27小時
- 並且須於第一階段學校體驗及第二階段學校體驗註2,被安排到中學/應用學習機構,進行至少有 9 小時的教學實習。
- 須教授與專業及職業教育相關的課程至少5個課節:
註1:學校體驗期間通常為學年的十月至翌年四月/五月初。
註2:學員將被分配(按照他們的背景和所擁有的學科知識和經驗)到中學或應用學習機構進行教學實習。 視導的安排可在學校體驗導師、學員和中學或應用學習機構三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課程辦事處將向學員發放有關應用學習教學實習安排的資訊。
2. 關於課堂場境與班級規模
所有學員均須在常規課堂環境中進行教學(/教學實習),每個專業及職業教育課堂至少有 8 名學習者。
如對教學要求的同等性有任何疑問,請於提交教學時間表前向學校體驗統籌主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