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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18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改進與領導校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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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改進與領導校長課程)
課程編號 CWP018
課程模式 兼讀制
修業期 共五天(週六)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陸佳芳博士
課程查詢 吳小姐 2948 7610

課程目標

本課程為期望通過學校自我評估(自評)及校外評核(外評)過程帶來學校真正改變的校長而設。課程將會審視現行有關自評及外評相關的重要議題、探討影響校長工作的各種背景因素,並為校長提供最新的知識,理論和策略以制定和完善學校計劃。本課程旨在幫助校長學員:

  • 深入了解學校自評的性質和過程,及其與外評和「策劃 ─ 推行 ─ 評估」自評循環之間的關係;
  • 採用各種策略和方法將自評融入日常學校工作中;
  • 檢視各種背景因素以視外評的過程為學校的學習經歷;
  • 從教育群體中汲取良好經驗並與其他學校同工建立一個學習社群網絡;以及
  • 增強設計發展計劃的能力,以滿足特定學校需要及配合學校發展階段。

課程結構

此科目佔三學分及三十九課時。除參與面授課節外,學員亦會到圖書館搜集資料、進行網上學習及小組研討等自主學習模式。

身處社會、政治、文化及課程持續轉變的環境的時代, 持續的專業學習對於香港的校長們來說尤為重要。他們需要不斷提升自己作為教育者、管理者和領導者的能力,促進學校持續變革和改進。 此課程為期望通過自評和外評為學校帶來真正改變的校長而設計。 此課程將會審視現行有關自評及外評相關的重要議題,探討影響校長實踐領導的情境因素,並為校長提供最新的知識、理論和策略以制定和完善學校計劃。

此外還整合了「增強型SDA框架」來豐富課程內容。課程除導師講授外,還設實例探究、經驗分享,及小組討論和匯報,另外還包括相關的網上學習課程,以提高學員的參與度。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
2025年5月3日(星期六)
2025年5月10日(星期六)
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
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

入學條件

  • 為現職中、小學或特殊學校的校長;或
  • 副校長。

註:所有申請人須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校長本人除外)。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學員或需承擔與兩次大灣區考察相關的費用。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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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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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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