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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18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改進與領導校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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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改進與領導校長課程)
課程編號 CWP018
課程模式 兼讀制
修業期 共五天(週六)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7年5月15日(星期六);
2027年5月22日(星期六);
2027年5月29日(星期六);
2027年6月5日(星期六);及
2027年6月12日(星期六)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陸佳芳博士
課程查詢 香港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
電話: 2948 7610
電郵: awyso@eduhk.hk
課程總學分 3學分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課程目標

本課程為期望通過學校自我評估(自評)及校外評核(外評)推動學校變革的校長而設。本課程旨在幫助校長學員:

  • 深入了解學校自評的性質與流程,及其與外評和「策劃 ─ 推行 ─ 評估」自評循環之間的關係;
  • 採用各種策略和方法將自評融入學校日常運作;
  • 檢視各種情境因素,將視外評轉化為促進學校完善的學習經歷;
  • 借鑑教育群體的良好經驗,與學界同工建立學習社群網絡;以及
  • 增強設計發展計劃的能力,以訂定切合校本需要及配合學校發展階段的發展計劃。

課程結構

此科目佔三學分及三十九課時。

身處社會、政治、文化及課程持續轉變的環境,持續的專業學習對香港校長而言尤為重要。他們需要不斷提升作為教育者、管理者和領導者的能力,以引領學校持續變革和改進。此課程檢視現行自評及外評相關的重要議題,探討影響校長實踐領導的情境因素,並提供最新的知識、理論與策略,協助學員制定和完善學校計劃。

課程亦融入「優化學校發展與問責架構」,以豐富學習內容。課程除導師講授外,還設實例探究、經驗分享,及小組討論和匯報,並輔以網上學習單元,以提高學員的參與度。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入學條件

  • 為現職中、小學或特殊學校的校長;或
  • 副校長。

註:所有申請人須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校長本人除外)。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學員或需承擔兩次大灣區考察活動相關的費用。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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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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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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