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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18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学校改进与领导校长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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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学校改进与领导校长课程)
课程编号 CWP018
课程模式 兼读制
修业期 共五天(周六)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6年2月28日(星期六);
2026年3月7日(星期六);
2026年3月14日(星期六);
2026年3月21日(星期六);及
2026年3月28日(星期六)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陆佳芳博士
课程查询 吴小姐 2948 7610
课程总学分 3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本课程为期望通过学校自我评估(自评)及校外评核(外评)过程带来学校真正改变的校长而设。课程将会审视现行有关自评及外评相关的重要议题、探讨影响校长工作的各种背景因素,并为校长提供最新的知识,理论和策略以制定和完善学校计划。本课程旨在帮助校长学员:

  • 深入了解学校自评的性质和过程,及其与外评和「策划 ─ 推行 ─ 评估」自评循环之间的关系;
  • 采用各种策略和方法将自评融入日常学校工作中;
  • 检视各种背景因素以视外评的过程为学校的学习经历;
  • 从教育群体中汲取良好经验并与其他学校同工建立一个学习社群网络;以及
  • 增强设计发展计划的能力,以满足特定学校需要及配合学校发展阶段。

课程结构

此科目占三学分及三十九课时。除参与面授课节外,学员亦会到图书馆搜集资料、进行网上学习及小组研讨等自主学习模式。

身处社会、政治、文化及课程持续转变的环境, 持续的专业学习对于香港的校长们来说尤为重要。他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作为教育者、管理者和领导者的能力,促进学校持续变革和改进。 此课程为期望通过自评和外评为学校带来真正改变的校长而设计。 此课程将会审视现行有关自评及外评相关的重要议题,探讨影响校长实践领导的情境因素,并为校长提供最新的知识、理论和策略以制定和完善学校计划。

此外本课程还整合了「优化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以丰富课程内容。课程除导师讲授外,还设实例探究、经验分享,及小组讨论和汇报,另外还包括相关的网上学习课程,以提高学员的参与度。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 为现职中、小学或特殊学校的校长;或
  • 副校长。

注:所有申请人须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校长本人除外)。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学员或需承担与两次大湾区考察相关的费用。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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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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