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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16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幼稚園投訴管理:溝通與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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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幼稚園投訴管理:溝通與調解)
課程編號 CWP016
課程模式 兼讀制
修業期 共六天(週六)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黃偉鴻先生
課程查詢 吳小姐 2948 7610

課程目標

本課程的目的在於協助學員: 

  • 檢視幼稚園投訴管理事宜; 
  • 基於程序公義、公開和公平原則,建立一個以學校為本位的處理衝突與投訴機制,包括搜集證據、調查程序、保存紀錄及應對傳媒; 
  • 引入溝通與調解的基本概念與技巧,以解決衝突與投訴; 
  • 辨識關於幼稚園預防與處理投訴的策略與資源; 
  • 從本課程所習得的新知識與技能,重新檢視過往處理投訴的經驗和學校政策。 

課程結構

本課程包括一個佔三學分(共三十九課時)的核心科目 -「 幼稚園投訴管理:溝通與調解 」是一門旨在培養幼稚園在職老師在學校投訴管理方面的能力的課程。該課程的目標是教授學生有效的溝通技巧和調解技巧,以處理幼稚園中可能出現的投訴和糾紛情況。 

在這門課程中,學生將學習如何撰寫有效的新聞稿,並有效地溝通、傾聽和表達自己的觀點、了解衝突的本質及不同的溝通風格和技巧、如何傾聽和理解他人的需求和關切、在投訴的情況下學會從多個角度看待問題,並提供支持和解決方案。 

通過這門課程,幼稚園在職老師將獲得處理幼稚園投訴和糾紛的實用工具和技巧,為學生提供處理投訴和糾紛的能力,讓他們將發展出成熟的溝通能力,並在幼稚園環境中建立和諧的關係。這門課程將為他們今後的職業生涯和個人生活奠定堅實的基礎,以提升他們在幼稚園投訴管理方面的技能,並為他們的未來發展增添更多機會和可能性。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5年2月15日(星期六);
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
2025年3月1日(星期六);
2025年3月8日(星期六);
2025年3月15日(星期六);及
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申請人須為現職學前教育機構學校領導、校長或老師;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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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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