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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35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幼稚園的中層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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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幼稚園的中層領導)
課程編號 BWP135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五星期
上課地點 北角教學中心
課程統籌主任 何嘉敏女士
課程查詢 羅先生 2948 7571

課程目標

學員在完成本課程之後應能:

  • 描述在幼稚園中作為積極變革推動者、教練和導師的獨特多重領導角色;
  • 應用主要技能和具體策略以處理幼稚園中層領導的日常職責;
  • 執行教育局「幼稚園教育計劃」的資源管理原則和策略;
  • 採取積極的學校改進和問責措施,以促進優質幼稚園教育的可持續發展;
  • 實施課程領導的原則、知識與策略以設計課程、進行評估和改進幼稚園。

課程結構*

課程包括以下三個核心科目,每科目為三個學分:

幼稚園的中層領導與學校管理

帶領幼稚園對中層領導是一件很艱鉅,甚至乎是具有挑戰性的事。 學校的中層領導在塑造學與教以及行政方面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本課程將側重於以中層人員行政的角度區別學與教相關活動。 這項艱鉅的行政任務範圍廣泛,從幫助整體策略規劃、資源管理領導到完成管理任務。 本課程的主要目的是讓學員得到實際的領導技能,以應付日常管理和領導職責,以便有效地分配資源。同時,課程會培育中層領導建立長期及正面的學校文化,以處理幼稚園的常見問題。

幼稚園改進與問責

綜觀全球及香港情況,各地政府皆日益重視幼兒教育,且以更大之力度促進其發展和改進。隨著資源增加,各界特別關注幼教質素的持續提升和問責。政府由二零一七至一八學年開始推行「幼稚園教育計劃」,旨在各方面提升幼稚園教育的質素,當中包括加強質素保證架構以促進學校的可持續發展和問責。而中層領導在推展有效的質素保證架構上扮演關鍵角色。本課程將會探討教育局現行之質素保證架構理念和運用,以邁向幼稚園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幼稚園的課程領導

幼稚園教師在其職業生涯中擔當許多領導角色,其中課程領導工作變得越來越重要。 高效的課程領導者能協調人力和資源,為改善校本課程帶來有意義的改變。 本課程旨在介紹課程領導理論,讓學員掌握課程設計、實施、評估和改進方面的知識和策略。此外,學員將能夠運用所學技能來加強幼稚園的學與教。本課程將協助學員成為一名高效的課程領導者,為他們所任職的幼稚園帶來有力的改變。

*正待審批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20日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資深教師、主任或有志晉升較高職級的教師;
  • 服務於已參加教育局「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及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及
  • 獲任教學校的校長推薦。

本課程只供從未曾修讀幼稚園校長證書課程之教師報讀,申請人須在申請時附上相關聲明。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此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課程。教師獲錄取後,有關幼稚園如有需要可聘請代課教師。詳情請參閱教育局通函第17/2022號。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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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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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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