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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48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前教育機構的危機管理及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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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前教育機構的危機管理及應對)
課程編號 CWP048
課程模式 兼讀制
修業期 5天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6年11月7日
2026年11月14日
2026年11月21日
2026年11月28日
2026年12月5日
(星期六全日) (暫定)
上課地點 西九龍教學中心(博物館道)
課程統籌主任 陳寶蓮博士
課程查詢 學系/中心: 幼兒教育學系
電話: 2948 6790
電郵: ecepdp@eduhk.hk
課程總學分 3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裝備學前教育領袖與教師,結合本港法律框架與實證方案,在瞬息萬變的環境下迅速建立校園危機指揮架構。課程著重實務操作,透過 K-S-V-A 螺旋模式與模擬個案研討,培訓學員掌握突發危機應變、傳媒公關技巧與衝突調解思維,以有效化解高張力的親師對立並平衡各方權益,將潛在危機轉化為家校共融的契機。

課程結構

本課程(3學分,共39小時)旨在裝備學前教育領袖與教師,從容應對「校園危機應變」與「家長衝突處理」兩大校園治理挑戰。研究與實務經驗表明,結合本港法律框架並具備實證為本的危機管理方案,能協助學校在高度不確定且瞬息萬變的環境下,迅速建立危機指揮架構並啟動應急協調系統。

為此,課程全面涵蓋幼兒意外傷亡、虐兒指控、父母離婚所產生的衝突等突發危機的應對機制,並指導學員掌握訊息發布與傳媒公關技巧。同時,針對日常高張力的親師對立,課程採用 K-S-V-A 螺旋建構模式,著重培育學員的衝突調解思維,以有效化解各類家長投訴與深層矛盾。

本課程高度強調實務操作,透過豐富的模擬個案研討,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者在重壓下平衡各方權益的能力,進而將潛在的校園危機,轉化為促進家校信任與共融的全新契機。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學前教育機構教師、課程統籌、學校領導、校長;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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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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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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