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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40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的危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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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學校的危機管理)
課程編號 CWP040
課程模式 兼讀制
修業期 共五天(週六)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7年5月8日(星期六);
2027年5月15日(星期六);
2027年5月22日(星期六);
2027年5月29日(星期六);及
2027年6月5日(星期六) (待定)
上課地點 西九龍教學中心
課程統籌主任 梁永達博士
課程查詢 香港教育大學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
電話: 2948 7610
電郵: awyso@eduhk.hk
課程總學分 3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為在職教師和學校領導者提供學校危機管理所需的核心知識和實用技能,課程核心在於掌握以實證爲本的預防策略、在不確定性下的應變策略,以及與多方協調的回應與善後流程。 參與者將發展出與學生、同事、家長及外部機構協作的能力,並著眼於清晰的溝通、行動的協調,以及以實證爲本的回應方案。 通過案例研究、實踐練習和模擬場景,教育工作者將增強帶領學校社群度過危機的信心,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干擾和創傷。

課程結構

此科目佔三學分及三十九課時。

面對各種危機——包括公共衛生事件 (如傳染病爆發)、自然災害、意外及急症事故、暴力事件、校園設施安全事故 (如氣體洩漏、炸彈警報)、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故、學生自殺個案等,學校需要迅速、協調有序的應對方案以保護學生、教職員及學校社群的安全。研究表明,擁有全面危機管理方案和訓練有素的領導團隊的學校,在危機處理上更有成效、更能贏得社區信任、學校也更快復原(Brock等,2009;Machado & Anderson, 2022;Melnikov等,2013;Nickerson等,2009;Swain-Bradway等,2016)。故此,以實證爲本的危機應變策略和應急協調系統培訓,正是許多在職教育工作者所急切需求的專業發展項目。因應這種需求,本課程結合國際學術研究、各地實務經驗及教育局官方指引,為教師提供理論與實踐並重的危機預防與應對訓練。課程參照《學校行政手冊》(教育局,2026)第8.4章與《學校危機處理——危機善後介入工作及心理支援應用手冊》(教育局,2023),涵蓋學校「危機處理小組」(CMT)的角色功能、成員組合、應變程序及心理支援措施。透過互動工作坊、模擬場景與嘉賓對談,本課程將協助學員有效組建危機處理小組,並制定兼具國際視野與符合官方指引的學校危機應對計劃,靈活應對各種危機狀況。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小學、中學或特殊學校的教師、中層管理人員或副校長;
  • 優先考慮目前負責或即將負責學校危機管理團隊的教師;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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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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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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