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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81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籌辦校本教師專業精神與操守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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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籌辦「教師專業精神與操守」校本工作坊)
課程編號 BWP181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7天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7年7月2日(星期五);
2027年7月3日(星期六);
2027年7月5日(星期一);
2027年7月6日(星期二);
2027年7月7日(星期三);
2027年7月8日(星期四);及
2027年7月9日(星期五) (待定)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林浩瑋先生
課程查詢 學系/中心: 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
電話: 2948 7610
電郵: awyso@eduhk.hk
課程總學分 4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裝備在職教師及學校領導具備相關知識與技能,以加深對二十一世紀教師專業精神及操守的理解,並賦能他們反思自身的專業信念,恪守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此外,課程亦協助學員從香港的專業操守指引及校本情境出發,反思教師的專業角色及操守。為協助學員發展校本工作坊,本課程的學習活動及評核將聚焦於校本工作坊的設計、籌辦與實踐,從而支援學校領導有效策劃校本專業發展活動,提升教師專業素養,並於校內建立秉持專業操守的文化。

課程結構

此課程佔四學分及五十二課時。

參加者將探討二十一世紀的教師專業精神,協助他們將理論概念轉化為實踐,成為專業教師,作為學生的榜樣。

課程說明教師應有的專業操守及行為規範,以及介紹香港教師專業發展相關文件及指引,包括《教師專業操守指引》、《T-標準:香港教師專業標準參照 (PST)》及《教師專業能力理念架構》,這些均是於不斷變化的教育環境中籌辦校本工作坊以提升教師專業精神的重要參考資料。

透過專題講座、課堂討論與案例分析,教師將檢視真實學校情境,辨識潛在的教師專業倫理及操守議題,應用相關原則作出明智決策,以恪守教師專業操守。在此基礎上,提升教師籌辦校本專業發展活動的能力。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負責學校教師發展的中層領導及教師;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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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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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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