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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72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幸福校園: 由教師身心靈健康開始) (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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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幸福校園: 由教師身心靈健康開始) (小學)*
課程編號 BWP172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7天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至6月24日 (星期三)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區婉儀女士
課程查詢 香港教育大學宗教教育與心靈教育中心
電話: 2948 8285 / 2948 7304
電郵: crse@eduhk.hk
課程總學分 3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課程有待大學審批

課程目標

提升教師在個人身心靈健康方面的意識與能力,幫助他們建立積極的生活態度,促進情緒調節與職場幸福感,以營造和諧的教學氛圍,進而推動校園幸福文化,將正能量傳遞至校園,啟發學生以至教育社群,共同建構幸福校園。

課程結構

通過理論講解及實踐活動,學員:

  • 從認識、尊重、欣賞生命,自我省思身心靈健康議題,學會尊重自己與他人的生命歷程,建立對身心靈健康的認知與關注。
  • 學習身心靈健康自我管理,如飲食管理、運動體驗、壓力緩解等健康生活習慣的養成,學習如何在繁忙的教學生活中保持平衡,提升個人幸福感與抗逆力,增強教學動力。
  • 探索生命意義,由關愛自己至他人與環境,知行合一,促進與他人的正向互動,營造和諧的教學氛圍,帶動學生及教育社群建構幸福校園。

課程將引導教師制定個人身心靈健康成長計劃,並與同儕分享,互相支持。通過持續性反思及小組互動,將所學應用於個人及教學生活中,實現可持續的幸福校園目標。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小學教師;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此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課程。教師獲錄取後,有關學校如有需要可聘請代課教師。官立及資助學校請聯絡教育局查詢有關詳情;私立及直資學校的代課教師安排則由有關學校自行決定。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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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我們已盡力確保本網站所提供之資訊的準確性。由於課程資訊可能因情況之轉變而時有變動,大學保留在其認為合適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本網站中任何資訊的權利。若因使用、誤用或依據本網站提供的資訊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大學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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