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分享至

Banner
Banner Image
programme_las
Banner Title
BWP131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體育學與教之科學、科技、工程、藝術及數學範疇)
Banner Height
h70_height

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體育學與教之科學、科技、工程、藝術及數學範疇)
課程編號 BWP131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五星期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黃凱偉博士
課程查詢 陳先生 2948 7617

課程目標

本課程由科學、科技、工程、藝術及數學(STEAM)範疇出發,授予現職體育教師有關的知識與技能,以助他們設計相關的體育課程和創新學習活動,推動學生的體育科學習成果,並鼓勵跨領域協作。為照顧學生多樣的學習需要及能力,課程將介紹各種適用於體育教學的STEAM策略,並作進一步的研究、應用及實踐,以激發學生對體育的興趣,培養定期運動的習慣,促進身心健康。 

課程結構

課程包括以下三個核心科目,每科目為三個學分:

創新科技在體育與競技運動之應用

目前教育發展漸趨以科技作為主導,現行趨勢也反映運用創新科技提升體育教與學的需要。本科目將介紹計步器、心跳監測儀、應用程式、影片資源等科技應用,以設計富活力的課堂,同時審視在體育課應用創新科技的可行性,探討其如何提升學生對體育課的投入程度。為協助學員掌握相關技巧及知識,以及學習在體育上採取科學化的探究,本科目亦會介紹在競技運動和體育教學採用的最新科技,鼓勵設計多樣的體育教學活動,提升不同能力學生對體育的興趣。 

運動科學概論

本科目將介紹持續演進的運動科學領域及衍生分科,並解釋其與體育教學的關連,讓現職體育教師在人體表現和促進健康兩個背景下,對生物力學、運動生理學及運動心理學等有關分科具基本瞭解。學員將認識相關領域與體育教學之間的關係,以及各領域本身如何應用於提升運動表現及促進健康。 

體育學與教之科學、科技、工程、 藝術及數學(STEAM)範疇

本科目旨在授予現職體育教師有關STEAM教育的知識與技能,以設計體育課程和運用有效及創新的教學法,提高學生在各階段的學習成果,包括STEAM認知及思考模式、社交能力、精神運動和文化學習等。本科目將採用多種學習策略,包括問題為本學習、發現式學習、探究式學習,並強調利用科學、科技、工程、藝術、數學範疇的知識,以照顧學生多樣的學習需要及能力。本科目也會探討創新的課程設計和教學模式,如混合式學習和翻轉學習等,以研究和應用各種策略,解決學校體育教學面對的問題。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5年5月26日至6月27日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中/小學體育教師;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註: 

  • 在校內負責有關STEAM教育或相關課程改革工作的體育教師,可獲優先考慮。 
  • 每校每期可推薦超過一位教師。 
  • 申請人提交的校長推薦書上,必須清楚列明申請人的體育科教師身分。 
  • 申請人另須提交畢業證書、學業成績證明書、檢定教員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副本,以證明其具備體育科教師資格,否則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此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課程。教師獲錄取後,有關學校如有需要可聘請代課教師。官立及資助學校請聯絡教育局查詢有關詳情;私立及直資學校的代課教師安排則由有關學校自行決定。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Hide
0

免責聲明
我們已盡力確保本網站所提供之資訊的準確性。由於課程資訊可能因情況之轉變而時有變動,大學保留在其認為合適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修改本網站中任何資訊的權利。若因使用、誤用或依據本網站提供的資訊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大學概不負上法律責任。

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back to Previous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