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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30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全方位學習的組織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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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 (全方位學習的組織與管理)
課程編號 BWP130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五星期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黃偉鴻先生
課程查詢 吳小姐 2948 7610

課程目標

本課程旨在幫助在職教師,在完成課程後將能夠: 

  • 認識全方位學習活動的不同模式、清楚說明各種模式在學校的目的、功用及價值; 
  • 反思在學校組織與管理全方位學習活動的策略; 
  • 了解教師在帶領全方位學習活動時的法律權責;以及 
  • 掌握在學校組織全方位學習活動的技巧。

課程結構

課程包括以下三個科目,每科目為三個學分:

全方位學習的原則

近年全方位學習活動已普遍被確認為學校教育達成教育目標的不可分割部分,與課堂內的學習活動相輔相成。一直以來,全方位學習活動在香港以多種形式進行,如課外活動、聯課活動、野外考察及境外交流等。各地對全方位學的稱謂略有不同,但涵義相若。本科目旨在讓教師,特別在學校裡負責統籌及安排相關工作的學員,暸解及檢視這些活動的目標及原理,以促進學生的學習。 

全方位學習的設計與實施

現今大部分教師及家長均認同新世代教育需為均衡的全人教育。而社會亦普遍肯定不同形式的課後或聯課活動,對學生的全面成長扮演著重要角色。全方位學習活動在教室外結合課堂內的學與教活動,就以上提及的目標,肩負起舉足輕重的作用。本課程目旨在幫助學員(特別是在中、小學負責統籌及安排全方位學習活動的學員)提升其管理及組織全方位學習活動的能力。 

不同類別全方位學習活動的認識

全方位學習活動涵蓋室內及室外、靜態及動態、本地及海外、藝術及體育等活動。本科目旨在幫助學員認識不同類別的全方位學習活動,從而按學生需要為他們選擇及組織適切的全方位學習活動。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5年4月28日至5月30日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中、小或特殊學校的教師,如在校內負責組織或統籌全方位學習活動的教師,可獲優先考慮;及 
  • 獲任教學校的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此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課程。教師獲錄取後,有關學校如有需要可聘請代課教師。官立及資助學校請聯絡教育局查詢有關詳情;私立及直資學校的代課教師安排則由有關學校自行決定。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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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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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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