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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088 -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預防及處理青少年校內違規與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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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覽

教師專業進修課程證書(預防及處理青少年校內違規與違法行為)
課程編號 BWP088
課程模式 全日整段時間給假制
修業期 五星期
上課地點 大埔校園
課程統籌主任 李子樂博士
課程查詢 吳小姐 2948 7610

課程目標

此課程旨在協助在職中小學教師:

  • 檢視學生訓育工作的不同理論
  • 瞭解學生行為問題的常見成因
  • 認識教師在處理學生紀律問題的角色與責任
  • 辨識及評估學生的行為問題
  • 制定處理學生主要行為問題的策略
  • 優化「全校參與模式」的訓育工作
  • 提升在處理學生行為問題與家長溝通的技巧
  • 與其他持份者及社區單位協作以預防及處理學生違法行為

課程結構

課程包括以下三個核心科目,每科目為三個學分:

認識與預防青少年違法行為

本科目讓學員探討如何理解及預防青少年違法行為;介紹青少年違法行為的性質及不同背景;尤其集中探索違法行為發生的原因及經過,以及不同社會層面(包括學校及刑事司法方面)的回應。本科目亦重點檢視預防青少年違法行為方面的不同社會互動理論。

認識青少年司法制度

本科目旨在讓學員認識香港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有關青少年的刑事司法制度,並理解法治廣義的涵義,探討法律的定義,以及法律如何影響公眾。另外,本科目將會介紹香港法院及刑罰制度的運作,亦會探討教師在有關方面的角色與責任。

香港普遍的青少年犯罪問題

本科目旨在概括介紹香港普遍的青少年犯罪問題。內容集中以實用層面預防及處理現時常見的青少年校內違規與違法行為, 例如偷竊、暴力行為、欺凌/網絡欺凌、網絡成癮、毒品及藥物濫用、與性有關的問題、自殺等。本科重點在分析青少年校內違規與違法行為的背景、成因及可能的解決方法,並分析社會反應如何幫助解決有關問題。

教學語言

本課程以中文(粵語)授課。在適當情況下,將以英文輔助授課。

上課日期

修業期數 修業期
1 2025年4月28日至5月30日

入學條件

申請人須:

  • 為現職中、小學或特殊學校教師,如在校內負責訓導的教師,可獲優先考慮;及
  • 獲任教學校校長推薦。

證書頒授

學員必須於所有評核習作中獲得及格成績,並達到課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獲頒授畢業證書。

其他資料

此乃教育局認可的政府資助課程。教師獲錄取後,有關學校如有需要可聘請代課教師。官立及資助學校請聯絡教育局查詢有關詳情;私立及直資學校的代課教師安排則由有關學校自行決定。

成功修畢在職教師專業進修課程之學員,在報讀本校研究生課程時,可申請學分轉移。本校將按情況個別考慮申請。

註:每所學校可推薦多於一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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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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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保留一切修訂課程開辦及其任何有關事項的權利,如有需要,可隨時酌情調整課程(包括但不限於課程內容和授課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學修訂課程和開辦課程的廣泛酌情權的前提下,考慮到教學人員編制、報讀人數、實際具體安排、課程內容變動以及其他情況的轉變等因素,大學可能需要更改課程。已繳學費將不予退還。

誠信要求: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各位申請人切勿在任何入學申請中向香港教育大學的任何職員、高級人員、僱員及/或任何參與香港教育大學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則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條例》,製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虛假文書(包括偽造文書)均屬嚴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觸犯與偽造或虛假文書有關的罪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大學會考慮相關證據,向香港警方舉報可疑個案。對於在入學前、入學期間及入學後製作、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作為入學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學亦會保留採取適當的法律行動的權利。

如中英文版本資料信息不一致,又或於課程內容詮釋上出現歧義,則以本校之最後決定作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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