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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22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透过中国视觉艺术向幼儿推广中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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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透过中国视觉艺术向幼儿推广中华文化) 
课程编号 CWP022
课程模式 兼读制
修业期 共五天(周六)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6年3月7日
2026年3月21日
2026年4月18日
2026年4月25日
2026年5月9日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罗杰莹博士
课程查询 严小姐 2948 6790
课程总学分 3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此课程旨在培养在职幼稚园教师需要的知识与技能,以中国视觉艺术向幼儿推广中华文化,着重提升学员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观的了解。这些价值观源自于古代中国哲学,并融入在中国不同类型的视觉艺术中(例如:国画、建筑等)。

本课程焦点在于帮助学员建立设计与实践校本课程的能力,从而推广中华文化。课程具有实用取向,重视专业知识交流,安排学员讨论及分享不同幼稚园的教学实践。学员将审视、认识和欣赏中国视觉艺术在培养幼儿爱国情怀的价值。课程亦会探讨品德教育理论和传统美德的概念,以指导中华文化推广的教学实践。

课程结构

本课程为三十九小时的课程,其内容等同三学分的课程。  

课程大纲如下: 

  1. 欣赏中国视觉艺术对培养幼儿爱国情怀的价值; 
  2. 阐明传统美德概念和品德教育理论; 
  3. 运用不同的教学策略与现有的教学资源,增进幼儿对中华文化的欣赏;及 
  4. 应用专业知识,制定融入中华文化的校本课程。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学前教育机构注册教师、课程统筹、学校领导、校长;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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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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