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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090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知识管理与学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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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知识管理与学校发展)
课程编号 BWP090
课程模式 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
修业期 五星期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6年4月20日至5月22日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梁嘉慧博士
课程查询 张小姐 2948 8026
黄小姐 2948 8027
课程短片 https://bit.ly/3RT0Lvp
课程总学分 9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资讯科技和互联网络的高速发展令大量知识迅速涌现,为学校领导在管理学校持续发展带来相当大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协助学校建立一个能促进知识分享和承传的系统,强化学校获取知识的学习能力,发展学校智慧资产,是学校领导者不能忽视的课题。这个课程提供一系列的知识管理理论、策略及技巧,透过行动学习发展学员知识审计、制定知识策略、建立知识共享及转移机制和管理学校知识资本的能力,促进学校的持续发展。  

本课程旨在:

  1. 阐释知识管理的理论、策略、方法和工具、以及在学校推行知识管理的技巧。  
  2. 装备学员在规划、推动、执行、监控和评鉴知识管理计划等各方面的技能。  
  3. 提高学员的个人知识管理能力,借以分析知识管理在发展智慧资本和促进学校效能的角色。  

本课程适合有意应用知识管理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学校管理人员报读。本课程包含下列三个单元: 

  1. 知识管理与学校发展(理论)(3 学分); 
  2. 知识管理与学校发展(实践)(3 学分); 及 
  3. 学校智慧资本管理(3 学分)。  

课程结构

本课程包括以下两个部份: 

第一部份涵盖学校知识管理和学校智慧资本管理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内容包括知识管理策略、知识管理系统、个人知识管理、组织学习、实践社群、数据挖掘、学校智慧资本管理、知识审计及知识管理计划的规划等课题。学员会应用上述理论规划学校智慧资本审计及知识管理行动计划。  

第二部份是知识管理计划的实践。学员会就第一部份所规划的知识管理活动,进行学校智慧资本审计及知识管理行动计划先导试验研究,从而获取推行学校知识管理及智慧资本管理的实践经验。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副校长、学科主任、行政组别主任或在校内负责学校及教师发展的现职中小学或特殊学校教师;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此乃教育局认可的政府资助课程。教师获录取后,有关学校如有需要可聘请代课教师。官立及资助学校请联络教育局查询有关详情;私立及直资学校的代课教师安排则由有关学校自行决定。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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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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