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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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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SN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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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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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教育局推出的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直接錄取計劃)旨在認同一些具有才華而未能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獲全面評核的本地中六學生,提供機會予在個別學科/範疇具有特殊才華及興趣的中六學生入讀心儀的大學課程。

特色

  1. 直接錄取計劃與聯招申請同步進行。於學年開始時, 獲推薦學生需於聯招系統上遞交申請。而學校校長則直接向大學遞交提名;
  2. 教大將於2024年2月/3月邀請獲推薦的學生出席面試及/或評核試;
  3. 大學將於2024年6月下旬向在面試及/或評核試上表現優秀的學生發出相關課程的直接錄取通知。直接錄取一經學生接受,即具有約束力,不論學生的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如何,而學生的聯招申請亦會同時被取消;
  4. 申請人如沒有收到/接受直接錄取的通知,申請則為不成功,其申請將會在聯招系統上保留並於2024年7月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發放後按正常程序考慮。

資格

  1. 每間中學均有兩個推薦名額。每名獲推薦的學生只可報讀一個計劃指定的課程;
  2. 獲推薦學生必須為修讀本地中學課程並應考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本地生;
  3. 獲推薦學生必須透過聯招系統遞交大學課程的入學申請。

備註: 獲推薦參與直接錄取計劃的學生不可同時參加由聯招舉辦的「校長推薦計劃」及由教資會舉辦的「學生運動員學習支援及入學計劃」。

提名條件及過程

中學

  1. 直接錄取計劃的提名期由2023年10月5日至12月6日 。
  2. 每間中學均有兩個推薦名額。每名獲推薦的學生只可報讀一個指定課程。
  3. 每間中學應向教大遞交網上申請表格上傳以下證明文件

(a) 每位獲推薦學生的校長推薦信(請以學校信紙書寫,並寫上日期及以學校印章蓋印);
(b) 獲推薦學生非學術成就/經驗的文件證明;
(c) 獲推薦學生相關資歷(如:音樂資歷)的文件證明及
(d) 藝術作品履歷(只適用於視藝課程)

獲推薦之學生

  1. 獲推薦學生必須把所報讀課程放置於聯招申請組別A內;及
  2. 獲推薦學生必須於聯招帳戶中填寫與提名課程相關的OEA資料;及
  3. 獲推薦學生必須達到以下指定入學要求

日程(2024年度)

12月6日

2023年

SNDAS截止日期(由學校提交)

2月至3月

2024年

SNDAS面試階段

6月21日

2024年

SNDAS錄取結果公佈

8月中旬

2024年

課程註冊

向教大提出推薦

網上表格(由學校提交)
截止日期: 2023年12月6日

查詢

(852) 2948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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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bity Requirements
除申請費用外,申請人在申請過程中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同時,我們提醒各位申請人不要向香港教育大學的員工或參與入學工作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或報酬,以換取入學申請相關的協助或優待。此舉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的防止賄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