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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45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幼儿品德与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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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幼儿品德与生命教育)*
课程编号 CWP045
课程模式 兼读制
修业期 14天 (星期三晚上)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7年2月17日
2027年2月24日
2027年3月3日
2027年3月10日
2027年3月17日
2027年3月24日
2027年4月7日
2027年4月14日
2027年4月21日
2027年4月28日
2027年5月5日
2027年5月12日
2027年5月19日
2027年5月26日

(注: 课程暂定于4月其中一个星期六上午安排参观活动;确实日期将于与学员及有关机构协商后另行公布。)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黎诺行先生
课程查询 学系/中心: 幼儿教育学系
电话: 2948 6790
电邮: pdp@eduhk.hk
课程总学分 4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有待大学审批

课程目标

本课程涵盖幼儿品德与生命教育的理论,帮助学员适切培育幼儿尊重和关怀生命。课程着重增进学员的实务技能,使他们能够在学校环境中设计并推行相关教育策略,将专业知识转化为有效的教学实践,促进幼儿建立良好的品格和尊重生命的价值观。

课程结构

课程合共52小时,包括面授课、自习实践课,以及参观活动。课程共有四个关键阶段:

  • 核心理论:深入剖析品德发展与生命教育的核心理论与基本原则,为学员建立扎实的学术背景与价值观基础。
  • 幼儿发展:配合相关理论与幼儿的成长特质,了解幼儿在品德、情感及社交,以及生命教育中的发展情况。
  • 实务应用:增强学员应用多元化的教学策略与课程设计技巧的能力,包括家校协作方案,促进他们在真实校园环境中落实教育计划的技能。
  • 综合反思:通过校本实践项目与简报汇报,学员将统合各阶段所学,在互动与反馈中深化教学技巧,促进专业成长。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学前教育机构幼教同工,包括校长、主任及教师等;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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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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