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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P009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非华语幼儿的中国语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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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非华语幼儿的中国语文教学)
课程编号 CWP009
课程模式 兼读制
修业期 共五天(周六)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第一期:
2026年2月7日
2026年2月28日
2026年3月14日
2026年3月28日
2026年4月18日

第二期:
2026年2月14日
2026年3月7日
2026年3月21日
2026年4月11日
2026年4月25日

第三期:
2026年2月28日
2026年3月14日
2026年3月28日
2026年4月18日
2026年5月2日
上课地点 第一期:将军澳教学中心
第二期:大埔校园
第三期: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林浩昌博士
课程查询 严小姐 2948 6790
课程总学分 3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学员修毕本课程后,应能:

  1. 欣赏非华语幼儿就学习中文所具备的优势与面对的困难; 
  2. 阐述教授非华语幼儿中国语文相关的社会文化觉识,包括中国语文的学与教理论、文化回应理论; 
  3. 运用多元的教学策略与现有的教学资源,加强对非华语幼儿的中国语文教学; 
  4. 应用专业知识,设计与制定校本课程中为非华语幼儿而设的中国语文教学活动。  

课程结构

本课程为三十九小时的课程,其内容等同三学分的课程。课程大纲如下: 

  1. 为学员提供专业知识交流与分享的机会,以此支援非华语幼儿学习中国语文; 
  2. 促进学员探讨,并学会欣赏,幼儿学习说话与书写中国语文的优势与挑战; 
  3. 讨论社会文化觉识、文化回应理论、双语与多语言理论等,以此探讨非华语幼儿中国语文教学的实践; 
  4. 提升学员制定及推行校本课程的能力。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学前教育机构注册教师、课程统筹、学校领导、校长(具非华语幼儿教学经验尤为适合);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 递交申请时同时上载「个人陈述」,简要说明对本课程期望的申请人将会获优先考虑。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本课程为教育局「支援非华语学童」之认可课程,详情请参阅教育局通告第8/2018号。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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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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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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