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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41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中学副校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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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中学副校长培训) 
课程编号 BWP141
课程模式 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
修业期 五星期
修業期數 1
修業日期 2027年5月17日至6月18日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何振声博士
课程查询 香港教育大学教育政策与领导学系
电话: 2948 8702
电邮: bchchan@eduhk.hk
課程總學分 9學分
遞交申請 請透過本校網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遞交申請。
申請前,請先準備已填妥之 校長推薦書 ,並於填寫網上申請表時一併上載。

课程目标

修毕本课程后,学员应能:

  • 具备带领团队、强化学校管理和运作的领导能力,以及加强学校内部对同事支援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 发展反思自身角色的能力,认识和应用学校质素保证架构,例如,副校长应有效地协调团队的运作和合作,包括制定学校计画和执行学校自我评估机制(SSE)流程;
  • 阐明高级学校管理人员如何应对学校当前面对的挑战;
  • 促进与其他学校教师和大学的交流和联系,以获得经验和灵感。

课程结构

此课程占9学分及117课时。课程包括以下三个核心科目及两次大湾区学校考察,每科目为3学分。

领导学校发展与改变

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转变,社会对充满活力和有效的学校领导需求日益殷切。本科目将让学员了解多种学校领导模式,如教学领导、变革型领导、道德领导、参与领导、管理领导、队伍的领导、团队领导和仆人式领导。学员将认识各种领导模式的原则,应用于实践,每个模式都结合理论与实践,学员可因应学校的实际情况加以调适和应用。

加强中学副校长参与决策能力

一些关于香港中学副校长专业发展需求的研究指出,副校长在学校管理方面承担了过多的工作。因此,他们在管理中层领导、教师和初级员工方面遇到困难。另一方面,有些副校长需要同时负责监督学校课程的工作。本科目建基于学员作为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丰富经验,加深他们领导教育及其他专业人员,及在更高水平上持续改善学校的知识和技能,其中包括制定和完善可持续学校计划、策略性配置学校资源、解决问题、维系良好社区关系及推广学校的能力。本课程还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以提升副校长在协调中层管理工作、危机管理、辅助人员管理,以及家长情绪管理的能力,厘清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的责任,从而获得同侪的认同。

当代教育实践发展

新时代学校发展、质素保证和问责、学校领导和管理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学校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将透过慎思明辨作深入探讨和反思。学校领导应培养学校有策略地规划工作的能力,并建立反思实践的文化,这是学校持续发展和进步的基础。学校领导应根据学校当前的表现、优势、需要改进的范围、发展重点和改进目标进行自我评估。本科目会介绍学校发展中的一些实际情况,让学员了解相关知识及进行自我评估,以促进学校发展。

本课程将组织两次大湾区学校考察活动,旨在丰富学员的教育视野和实践经验,提升其对多元学环境的了解,以及促进跨区域专业发展。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中学副校长或将晋升为副校长的中学教师;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学员或需承担与两次考察相关的费用。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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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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