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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04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小学副校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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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小学副校长培训)
课程编号 BWP104
课程模式 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
修业期 五星期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5年10月6日至11月7日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何振声博士
课程查询 吴小姐 2948 7610
课程总学分 9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修毕本课程后,学员应能:

  • 透过介绍学校层面与学校以外的不同领导技巧,扩阔他们的视野,以及配合教育界不断变化的挑战;
  • 根据自己的个性和特征,以识别和培养属于自己的领导技能和风格;
  • 发展一套稳固有效的模式,以处理日常事务,包括:编制学校计划,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项目,进行有效的学校评估,制定针对性的人力资源方案,并与社区保持建设性的关系等;及
  • 组织小学副校长互助互勉的支援网络,使他们能够从彼此有关小学教育的专业发展、新措施和关注事项的分享和反思中获益。

课程结构

课程包括以下三个核心科目及两次大湾区学校考察,每科目为三个学分:

有效领导

本科的目的是让学员了解多种的学校领导模式,如教学领导、变革型领导、道德领导、参与领导、管理领导、队伍的领导、团队领导和仆人式领导。通过慎思明辨,学员能够了解到学校领导对有效的教育、员工发展、学校改进和教育改革的重要性。

加强小学副校长参与决策能力

本科目是建基于学员中层管理的经验,加深学员对领导其他专业老师改善学校的知识及技巧,其中包括开发和丰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计划、针对性的学校资源分配、掌握解决问题的技能和维护学校与社区关系和声誉。本课程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以提升副校长在协调中层管理工作、危机管理、辅助人员及家长情绪管理的能力,厘清副校长及中层领导的责任,从而获得同侪的认同。

学校改善与持续发展

本科目将会让学员了解学校发展与问责架构的最新趋势,并辅予落实学校计划的实用技巧以达至学校持续发展的最终目标。

本课程将组织两次大湾区学校的参观行程,旨在丰富学员的教育视野和实践,提升其对多样化教学环境的了解,以及促进跨区域专业发展。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小学副校长或将晋升为副校长的小学教师;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此乃教育局认可的政府资助课程。教师获录取后,有关学校如有需要可聘请代课教师。官立及资助学校请联络教育局查询有关详情;私立及直资学校的代课教师安排则由有关学校自行决定。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学员或需承担与两次大湾区考察相关的费用。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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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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