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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52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小学科学教育中的科学概念和教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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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小学科学教育中的科学概念和教学法)
课程编号 BWP152
课程模式 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
修业期 两星期
修业期数 4
修业日期 第一期: 2025年12月(两星期)
第一个星期:2025年12月8日至12日
第二个星期:2025年12月15日至19日

第二期:
2026年4月(两星期)
第一个星期:2026年4月7日至11日
第二个星期:2026年4月13日至17日

第三期:
2026年6月(两星期)
第一个星期:2026年6月1日至5日
第二个星期:2026年6月8日至12日

第四期:
2026年6月(两星期)
第一个星期:2026年6月8日至12日
第二个星期:2026年6月15日至20日
上课地点 大埔校园
课程统筹主任 蔡达诚博士
课程查询 文小姐 2948 8972
课程总学分 4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备注:前课程编号:CWP021。

课程目标

成功完成此课程后,学员将能够:

  • 理解小学科学科课程的目标,以及从常识科到小学科学科的课程知识衔接;
  • 理解小学科学科课程中四个范畴的学习内容和相关教学方法,以有效实施科学科课程;
  • 辨识小学科学科课程中的机会以培养学生对科学的好奇心和兴趣、发展科学探究和其他共通能力;
  • 为小学科学科设计和实施合适的进展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

课程结构

课程包括以下两个核心科目:

小学科学课程与教学法(二学分)

本科目旨在培养学员设计教学活动,以有效实施香港小学科学课程,达致香港小学科学教育的目标。本科目将向学员介绍小学科学的课程知识、科学探究过程、工程设计循环、专题式学习、问题导向学习、结合STEAM教育的科学学习,以及其他相关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增强学员在规划和实践科学/工程学习活动方面的能力。此外,本科目亦将会引用例子展示如何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评估学生在科学方面的学习。完成本科目后,学员应能展现有关发展和实施小学科学课程中所需的教学素养和能力。

自然界中的科学概念(二学分)

本科目旨在为学员提供教授小学科学所需的知识和应秉持的态度。透过介绍科学的本质,协助学员分辨科学和伪科学。学员透过参与科学探究和「动手动脑」实践活动,探索和研究自然科学的各种主题,加深理解相关概念。在范畴一「生命与环境」中,内容将集中于生物体内的细胞和组织层次,包括基础细胞理论、基础细胞结构、人类器官和器官系统,以及对遗传概念的基本理解。在范畴二「物质、能量和变化」中,内容包括力的概念的基本理解。在范畴三「地球与太空」中,内容包括地质学、天文学和航天技术等基础简介。本科目着重将日常生活例子融入学与教中,并强调一些具影响力的科学家/科研人员的贡献,以展现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关联。完成本科目后,学员应能展现科学素养,并更全面理解发展和实施小学科学科课程中所需的知识。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将参与教授小学科学科的现职小学教师;及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80%)及课业要求,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此乃教育局认可的政府资助课程。教师获录取后,有关学校如有需要可聘请代课教师。官立及资助学校请联络教育局查询有关详情;私立及直资学校的代课教师安排则由有关学校自行决定。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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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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