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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P124 -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发展有效「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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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教师专业进修课程证书 (发展有效「自主学习」课堂教学模式)
课程编号 BWP124
课程模式 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
修业期 五星期
修业期数 1
修业日期 2026年2月23日至3月27日
上課地點 大埔校园
課程統籌主任 陈岳青博士
課程查詢 钟先生 2948 8730
黃小姐 2948 8027
课程总学分 9学分
递交申请 请透过本校网站 www.eduhk.hk/acadprog/online 递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准备已填妥之 校长推荐书 ,并于填写网上申请表时一并上载。

课程目标

本课程旨在向在职小学及中学教师介绍自主学习的重要概念,包括在动机范畴 (motivational)、认知(cognitive)以及元认知(metacognitive)三方面的最新自主学习模式。通过本课程,学员将会探讨在培养学生成为自主学习者的教学过程中,在设计教材、评估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时所面对的问题及挑战。同时,本课程亦提供机会,让教师发展和实践结合自主学习理念的教学设计及教学范式,从而协助学生订定学习计划、自我调节学习,以及自我评鉴和检视学习成效。  

本课程旨在: 

  • 提升学员在自主学习的学科教学知识,及深化其对自主学习相关理论的理解; 
  • 发展教师运用自主学习元素,设计有效课堂教学的能力; 
  • 让教师掌握利用自主学习元素评鉴教学设计及教学实践的知识和技巧,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课程结构

本课程提供三门科目,分别题为

  • 自主学习理论与实践(3 学分);
  • 结合自主学习策略的有效课堂教学(3 学分);
  • 以自主学习为核心的行动研究(3 学分)。

教学语言

本课程以中文(粤语)授课。在适当情况下,将以英文辅助授课。

入学条件

申请人须:

  • 为现职中小学教师,课程发展主任或科主任优先; 
  • 获任教学校校长推荐; 
  • 具备行动研究的经验并能独立地完成行动研究。  

证书颁授

学员必须于所有评核习作中获得及格成绩,并达到课程所要求的出席率,方可获颁授毕业证书。  

其他资料

此乃教育局认可的政府资助课程。教师获录取后,有关学校如有需要可聘请代课教师。官立及资助学校请联络教育局查询有关详情;私立及直资学校的代课教师安排则由有关学校自行决定。  

成功修毕在职教师专业进修课程之学员,在报读本校研究生课程时,可申请学分转移。本校将按情况个别考虑申请。  

注:每所学校可推荐多于一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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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我们已尽力确保本网站所提供之资讯的准确性。由于课程资讯可能因情况之转变而时有变动,大学保留在其认为合适及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网站中任何资讯的权利。若因使用、误用或依据本网站提供的资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大学概不负上法律责任。

大学保留一切修订课程开办及其任何有关事项的权利,如有需要,可随时酌情调整课程(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内容和授课方式等)。在不限制大学修订课程和开办课程的广泛酌情权的前提下,考虑到教学人员编制、报读人数、实际具体安排、课程内容变动以及其他情况的转变等因素,大学可能需要更改课程。已缴学费将不予退还。

诚信要求:除申请费用外,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同时,各位申请人切勿在任何入学申请中向香港教育大学的任何职员、高级人员、雇员及/或任何参与香港教育大学收生程序的人士提供任何利益,否则可能触犯香港法例第201章《 防止贿赂条例 》下的严重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刑罚。

根据香港法例第200 章《刑事罪行条例》,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包括伪造文书)均属严重刑事罪行。任何人触犯与伪造或虚假文书有关的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大学会考虑相关证据,向香港警方举报可疑个案。对于在入学前、入学期间及入学后制作、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作为入学及任何其他用途的人士,大学亦会保留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的权利。

如中英文版本资料信息不一致,又或于课程内容诠释上出现歧义,则以本校之最后决定作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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